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标准】为保障公众健康,确保饮用水的安全与卫生,国家制定了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。该标准对饮用水中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,涵盖了物理、化学、微生物及放射性等方面的要求。以下是对该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。
一、标准概述
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是国家针对饮用水水质制定的强制性标准,适用于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分散式供水设施。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水质控制措施,防止因饮水引发的疾病传播,提升居民用水安全水平。
该标准在2006年首次发布,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订,进一步完善了检测项目和限值要求,更加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。
二、主要水质指标分类
根据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,水质指标分为以下几类:
1. 感官性状指标
2. 一般化学指标
3. 毒理学指标
4. 微生物学指标
5. 放射性指标
三、水质标准汇总表
| 指标类别 | 检测项目 | 标准限值(单位) | 说明 |
| 感官性状指标 | 色度 | ≤15(铂-钴色度) | 水的颜色应无明显异色 |
| 浊度 | ≤1NTU(NTU:散射浊度单位) | 水应清澈透明 | |
| 臭和味 | 无异臭、异味 | 不得有明显臭味 | |
| 一般化学指标 | pH值 | 6.5~8.5 | 水的酸碱度范围 |
| 总硬度(以CaCO₃计) | ≤450mg/L | 反映水中钙镁离子含量 | |
| 溶解性总固体 | ≤1000mg/L | 水中溶解物总量 | |
| 毒理学指标 | 氰化物 | ≤0.05mg/L | 有毒物质限值 |
| 氟化物 | ≤1.0mg/L | 防止氟中毒 | |
| 硝酸盐(以N计) | ≤10mg/L | 控制农业污染影响 | |
| 微生物学指标 | 总大肠菌群 | 不得检出 | 表示水体受粪便污染 |
| 菌落总数 | ≤100CFU/mL | 细菌总数限制 | |
| 放射性指标 | 总α放射性 | ≤0.5Bq/L | 放射性物质限量 |
| 总β放射性 | ≤1.0Bq/L | 同上 |
四、执行与监督
为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,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需定期对供水单位进行水质监测,并建立完善的水质报告制度。同时,鼓励公众参与监督,提高社会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度。
此外,随着科技的发展,新型污染物如内分泌干扰物、微塑料等也逐渐成为研究重点,未来标准可能进一步更新和完善。
五、结语
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是保障人民饮水安全的重要依据。通过严格执行各项指标,可以有效预防水源污染带来的健康风险,提升整体生活质量。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重视并落实标准要求,共同维护良好的饮用水环境。


